2月26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青海銀行原董事長王麗決定逮捕。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局長王麗(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青海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王麗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了解,王麗曾任西寧市商業(yè)銀行董事長、行長,青海銀行董事長、行長等職務。王麗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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