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fā)銀行回應“被貸款”事件:貸款材料、異議申請材料署名筆跡相同

2020-07-30 17:08:03 證券時報 

  四川程女士日前在自媒體上發(fā)文稱,其在打印個人征信報告時,發(fā)現其在浦發(fā)銀行(600000,股吧)成都分行有兩筆600萬元貸款,雖然顯示已經還清,但“本人并不知情”。

  對此,浦發(fā)銀行回應表示,該行對此高度關注,并立刻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

  經查,程女士于2011年向浦發(fā)成都分行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600萬元,期限1年,用于汶川某電容冶煉公司的生產經營,程女士為該公司股東之一。2012年該筆貸款到期后,續(xù)貸一年。

  浦發(fā)銀行稱,該兩筆貸款的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個人質押存單等貸款申請材料齊全,上述貸款在存續(xù)期間均按時付息、到期結清,無逾期欠息情況。

  該行還表示,司法鑒定機構7月30日出具的《鑒定意見書》結果顯示,上述貸款的《借款申請書》、《個人信貸業(yè)務談話調查記錄》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跡與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別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請》、《異議申請書》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跡是同一人書寫。

(責任編輯: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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