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銀保監(jiān)復〔2022〕46號
平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你聯社《平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于2021年度盈余公積轉增注冊資本的請示》(平信聯發(fā)〔2022〕7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jiān)會令2019年第9號)有關規(guī)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聯社轉增注冊資本57,844,031.94元人民幣,注冊資本變更為700,555,497.89元人民幣。
二、你聯社應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變更,同時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并將變更情況報告我分局。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變更手續(xù),本行政許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將注銷該行政許可事項。
三、你聯社應持本批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并在完成相關登記手續(xù)后1個月內向我分局報告。
承德銀保監(jiān)分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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