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銀保監(jiān)復〔2022〕145號
江西銀行:
你行《關于對駱小林擬任江西銀行董事、副董事長予以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江銀文〔2022〕138號)收悉。經審核,現(xiàn)批復如下:
一、核準駱小林江西銀行董事、副董事長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有關監(jiān)管規(guī)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xù)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guī),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2022年8月3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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