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遼寧銀保監(jiān)局發(fā)布公告,核準韓波錦州銀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遼寧銀保監(jiān)局表示,擬任人應自該局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向該局報告到任情況。如未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失效,該局將辦理注銷手續(xù)。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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