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活力•新理財|理財“不好賣”,混合估值類產品能否挑起大梁?

2023-03-16 09:54:06 每日經濟新聞  劉嘉魁

  隨著2021年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規(guī)模清零,2022年成為資管新規(guī)結束過渡期、正式實施的元年。在打破剛兌、凈值化轉型的導向下,銀行理財業(yè)務回歸“受人之托,代客理財”的本源。產品發(fā)行和市場熱點,都圍繞著金融消費者“風險偏好”這一核心要義。面對客戶求穩(wěn)的需求,近期,混合估值理財產品關注度漸增。

  每經記者 劉嘉魁 每經編輯 廖丹

  隨著2021年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規(guī)模清零,2022年成為資管新規(guī)結束過渡期、正式實施的元年。在打破剛兌、凈值化轉型的導向下,銀行理財業(yè)務回歸“受人之托,代客理財”的本源。

  產品發(fā)行和市場熱點,都圍繞著金融消費者“風險偏好”這一核心要義。面對客戶求穩(wěn)的需求,近期,混合估值理財產品關注度漸增。

  各級理財產品存續(xù)和投資者風險偏好呈現何種趨勢?混合估值理財產品是穩(wěn)定收益的制勝法寶嗎?資產估值采用攤余成本法到底“香不香”?

  3·15來臨之際,每日經濟新聞致力解讀金融消費者關心的問題,助您穩(wěn)健理財。

  今年理財被吐槽不好賣

  從2022年《中國銀行(601988)業(yè)理財市場年度報告》(下稱《報告》)來看,理財市場整體規(guī)模略有下降,投資者更趨保守。

  《報告》指出,截至2022年底,全國共278家銀行機構和29家理財公司有存續(xù)理財產品,共3.47萬只,較2022年初下降4.41%,存續(xù)規(guī)模為27.65萬億元,較2022年初下降4.66%。

  一位國有銀行理財經理向記者坦言,今年的理財“不好賣”!叭ツ昀碡敵霈F虧損了,今年相比之下購買大額存單、辦理定期存款的客戶較多!

  隨著資管新規(guī)全面實施,市值法估值下,明明買的R2,產品凈值卻跌了很多,讓不少投資者紛紛轉向存款。

  經歷2022年兩輪“破凈潮”后,投資者對理財產品越來越“求穩(wěn)”。從風險偏好來看,近兩年理財產品受眾群體更偏好風險較低的產品類型。

  2021年《中國銀行業(yè)理財市場年度報告》顯示,在理財投資者數量再創(chuàng)新高的同時,風險風格更趨穩(wěn)健。報告期末,風險偏好為二級(穩(wěn)健型)的投資者數量最多,占比為34.89%。

  去年以來,這一趨勢更加明顯。從理財投資者風險偏好分布情況來看,整體風格更趨保守。其中風險偏好為一級(保守型)和二級(穩(wěn)健型)的個人投資者數量占比較去年同期進一步增加,分別增加1.10個百分點和0.55個百分點。風險偏好為三級(平衡型)、四級(成長型)和五級(進取型)的個人投資者數量占比則相對減少。

  相應地,從理財產品存續(xù)規(guī)模來看,截至2022年底,風險等級為二級(中低)及以下的理財產品存續(xù)規(guī)模為24.54萬億元,占比88.73%,較上年同期增加5.76個百分點。

  記者整理近年來各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數據發(fā)現,風險等級為二級(中低)及以下的理財產品是絕對主力。

  從理財產品資產配置情況來看,以固收類為主,債券是理財產品重點配置的資產之一,在理財資金投資各類資產中占比最高,近五年占比穩(wěn)中有升,從2018年末的53.35%,上升至2022年末的63.68%。

  另一方面,理財資金投向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及權益類資產的投資規(guī)模和占比均同比逐年下降,這也側面反映出理財資產配置“求穩(wěn)”的態(tài)勢。

  混合估值類理財涌現

  為了順應投資者對于穩(wěn)健低波動產品的投資需求,今年以來,多家銀行理財公司推出混合估值理財產品,備受市場關注。

  例如,2月24日,農銀理財推出了混合估值法計量的理財產品“農銀進取·靈瓏固收增強第21期人民幣理財產品”,產品期限為388天,業(yè)績比較基準為4%,產品類型為固定收益類。主要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債券、非標準化債權、股票等。

  該產品說明書“估值方法”部分顯示,理財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為原則,在滿足監(jiān)管規(guī)定的攤余成本使用條件情況下可采用攤余成本法計量。

  那么,紛紛涌現的“混合估值”類產品,到底是個啥?

  混合估值法產品,指同時采用攤余成本法和市值法進行計量的產品,其中部分符合條件的持有至到期資產以攤余成本法計量,部分采取交易策略的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

  攤余成本法主要應用于現金管理類產品、短期理財類產品或者監(jiān)管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的資管產品。常見的使用攤余成本法的產品有貨幣基金、銀行現金類理財產品等。

  從優(yōu)勢來看,相較于市值法,采用攤余成本法的產品凈值凈值體現更加平穩(wěn)。

  比如某個投資債券的金融產品,若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則將到期的利息折算成每天的收益,所以每天看到的產品凈值都會是正收益(每天略微上漲)。

  如果采用市值法估值,則按每天的債券成交價格進行估值,產品凈值會隨著市場價格來回波動,大漲大跌都有可能。市值法估值下,可以通過靈活調整久期、波段擇時操作獲得資本利得來增厚產品收益,提升投資回報。

  需要注意的是,混合估值法產品并非新生事物,只是在當前市場震蕩、消費者偏好中低風險的行情下,“混合估值”才作為宣傳點被放大。

  在部分投資者看來,使用攤余成本法計量的理財產品具有凈值穩(wěn)定且“可控”的特點,可以看到“預期收益率”。但如果市場行情變化,例如出現債券違約、期限錯配、大面積贖回等情形,攤余成本法的弊端就出現了。

  如何看混合估值類產品?

  相較于市值法,混合估值類產品更適合風險厭惡型客戶。但是,市場風險并不會因為計量方式的改變而不存在,投資者勿將“攤余成本法”與“穩(wěn)定收益”畫等號。

  凈值化是大勢所趨,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的資產,投資者無法及時了解其底層資產風險變化。因此,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風險監(jiān)測難度,并可能導致風險在金融系統(tǒng)內部聚集。

  同時,所謂的凈值平穩(wěn)有一個重要前提,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的債券或其他資產自始至終未發(fā)生大的信用風險事件。

  另一方面,投資者需要注意,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計量的產品需要封閉式運作,因此混合估值類產品有封閉期的限制,多為1至2年,也有3年以上產品。投資者需要持有到期才可贖回,不適合流動性要求較高的投資人。

  可見,攤余成本法計量除了本身需滿足嚴苛限制外,投資者的流動性也面臨較大考驗,需要審慎評估自身需求。有投資者表示:“有些后悔買封閉式理財了,漲時不能贖回,虧時不能止損!

  《企業(yè)會計準則》和《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關于金融資產估值核算有著嚴格規(guī)定,相應地,銀行機構和理財公司用攤余成本法進行資產估值也須審慎,否則便越過了紅線。

  去年5月,監(jiān)管部門首次對理財公司違規(guī)使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銀保監(jiān)罰決字〔2022〕30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理財產品投資資產違規(guī)使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等六項違法違規(guī)事實,根據相關審慎經營規(guī)則,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被處以460萬元罰款。

  去年12月,寧波通商銀行收到寧波銀保監(jiān)局開出的420萬元罰單,涉及凈值型理財產品估值方法不準確、凈值型理財產品部分投資比例不合規(guī)等多項違法違規(guī)事實。

  實際上,早在2021年7月,銀保監(jiān)罰決字〔2021〕27號便首次對“凈值型理財產品估值方法使用不準確”進行了處罰,受罰主體為浦發(fā)銀行(600000)。

  可以看出,監(jiān)管部門對理財估值方法相關的處罰案由越來越明晰。

  《清華金融評論》曾有文章提到,混合估值理財產品力圖在降低產品凈值波動、提升客戶持有體驗的同時,通過資本利得增厚收益,實現“攻守兼?zhèn)洹。但這種估值方法也有一定爭議,產品流動性不足,不能及時反映市場波動情況,或掩蓋資產的真實風險。

  一位資深銀行人士對記者表示,混合估值類產品的出現,是當下調和客戶接受度與市場化轉型的一種答案。

  他認為,隨著采用公允價值定價的凈值化產品數量增多,底層資產價格波動直接穿透至產品表面,產品凈值波動也是正,F象。這就更需要銀行機構及理財公司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強化理財產品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嚴格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個人認為混合估值類產品只是一種過渡性理財產品,隨著理財市場的進一步成熟,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逐漸完善,在未來不大可能成為理財需求的重要分支!彼硎。

(責任編輯:王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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