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后一個工作日,央行對招商銀行(600036)、廣發(fā)銀行分別開出三千萬罰單,兩家股份行因違反反洗錢法合計被罰沒超700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招商銀行涉及十三項違法行為類型。一是違反賬戶管理規(guī)定;二是違反清算管理規(guī)定;三是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guī)定;四是違反支付機構備付金管理規(guī)定;五是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guī)定;六是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七是違反國庫科目設置和使用規(guī)定。
八是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九是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十是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十一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十二是.違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規(guī)定;十三是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guī)定。
央行由此對招行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69萬元,罰款3423.5萬元。同時,10名相關責任人一同領罰。
時任招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侯偉榮對該行第二、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12.5萬元;時任該行零售金融總部副總經理莊東燕對該行第二、三、九、十一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14.5萬元;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劉加隆對該行第三、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8.5萬元;時任該行公司金融總部總裁兼戰(zhàn)略客戶部總經理鐘德勝對該行第一、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7.5萬元;時任該行法律合規(guī)部總經理夏樣芳對該行第一、十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7.5萬元。
此外,時任該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武越、首席客戶經理(一級)姜然、同業(yè)客戶部總經理陳晨三人皆對該行第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2.5萬元、2.5萬元、1萬元;時任該行零售金融總部總經理助理唐芳對該行第九、十一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2萬元;時任該行公司金融總部總經理楊法德對該行第十一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1萬元。
在廣發(fā)銀行方面,廣發(fā)銀行此番涉及九項案由,一是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guī)定;二是違反人民幣管理規(guī)定;三是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四是違反國庫管理其他規(guī)定;五是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六是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七是未按規(guī)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八是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九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廣發(fā)銀行由此被央行予以警告,罰款3484.8萬元,12名相關負責人同時領罰。
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電營管理部總經理夏金、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電營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顧佳偉、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決策管理部征信合作初級主任蘇榮華、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決策管理部數據合作初級專家劉艾珊四人對該行第五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7.5萬元;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合規(guī)總監(jiān)李珩對該行第六、七、八、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9萬元;時任該行研發(fā)中心總經理李懷根對該行第六、七、八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8萬元。
此外,時任該行運營及流程管理部總經理黃惠亮、時任該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羅佳對該行第六、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4.5萬元、2萬元;時任該行法律與合規(guī)部總經理洪文健、時任該行反洗錢中心主任秦瑩對該行第六、八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7萬元;時任該行零售信貸部總經理蔡粵屏、時任該行財富及私人銀行部總經理張華對該行第六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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