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重組方參與風險化解事項僅為初步意向,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重組方案的內容、法律文件的簽署和實施,均具有重大不確定性,存在無法達成重組方案的重大風險。
5月29日晚間,已停牌2個月的安信信托(600816,股吧)發(fā)布公告稱,目前與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yè)及相關方(以下簡稱“重組方”)協(xié)商重組方案,尚處于對安信信托的資產(chǎn)和風險進行盡職調查和評估階段。
此外,安信信托還表示,其股票將于2020年6月1日(星期一)開市起復牌。
重組方僅為初步意向
公告稱,安信信托目前與重組方協(xié)商重組方案。重組方有意在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下對安信信托實施重組,目前尚處于對其資產(chǎn)和風險進行盡職調查和評估階段。重組能否達成將取決于與公司控股股東、債權人和其他方的談判情況。
并進行風險提示,截至目前,重組方參與風險化解事項僅為初步意向,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重組方案的內容、法律文件的簽署和實施,均具有重大不確定性,存在無法達成重組方案的重大風險。
上海電氣(601727,股吧)(集團)總公司由上海市國資委全資控股,與此前市場流傳出的安信信托處置方案之一相吻合。
據(jù)其上市子公司上海電氣(601727.SH)年報顯示,電氣總公司于1998年5月28日成立,主營業(yè)務為,電力工程項目總承包,設備總成套或分交,對外承包業(yè)務,實業(yè)投資,機電產(chǎn)品及相關行業(yè)的設備制造銷售,為國內和出口項目提供有關技術咨詢及培訓,市國資委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chǎn)經(jīng)營與管理,國內貿(mào)易(除專項規(guī)定)。旗下除持有上海電氣57.17%的控股權外,還持有上市公司海立股份(600619,股吧)(600619.SH) 27.07%的股權。
大股東持股輪候凍結或影響重組
上述公告中亦對安信信托的股權凍結情況進行了風險提示,2020年5月22日,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據(jù)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協(xié)助凍結財產(chǎn)通知書》對上海國之杰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之杰”)持有安信信托36.90%的股權進行了輪候凍結,該部分股權占國之杰所持安信信托全部股份的70.36%。
公告稱,該事項導致重組方案存在無法實施的風險。
截至5月25日,國之杰持有安信信托股份52.44% 。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4.2億元,其中2.98億元已達成和解;剩余21.2億元國之杰正與相關方積極協(xié)商解決糾紛事項。除上述債務逾期發(fā) 生訴訟外,國之杰對外擔保涉訴金額約39.34億元,其中19.59億元為安信信托相關業(yè)務提供擔保。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其中第一百四十四條指出,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jù)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guī)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chǎn)。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chǎn)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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